中共长治市城区委员会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检查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为切实加强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根据《中共长治市城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区委同意,决定向参加全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派出指导检查组。区委指导检查组的职责是: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区委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经常同所联系单位党组织交换意见。区委指导检查组在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委指导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指导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依靠所联系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掌握情况、发现典型,及时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各指导检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团结协作,勤奋工作,严以律己,带头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作出贡献,圆满完成区委交给的光荣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区委指导检查组的工作,为区委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目标要求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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