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建动态 领导讲话 基层党建 干部工作 文件资料 组工调研经验交流 远程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资料

 

     城组发[2007]24号

 

  中共长治市城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2007年9月6日

 

区属各党(工)委、总支、支部:
  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发展党员工作进展顺利,一大批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较大地改善了党员队伍的结构,促进了“五区”建设的深入开展。但在当前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发展党员标准不太高,党员结构不太合理等。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对发展党员工作同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联系起来,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结合行业和部门的工作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发展党员标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促进我区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发展党员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在农村“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通过实施“双培双带”活动,大力发展农村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党员,每年发展比例不少于80%。二是突出发展文化程度高的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0%以上。三是突出发展青年党员,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占到80%以上。四是突出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重点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生产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职工在50名以上的“两新”组织,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各行业要结合各自特点,明确发展党员工作重点:
  (一)农村发展党员重点:按照“双培双带”活动要求,重点向四类人员倾斜,一是非党的大学生村官和现任村委会班子中的非党干部、村级其他组织中的非党干部,以及非党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二是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村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科技户、示范户,以及在农村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三是复员退伍军人、回村知识青年、外出务工返村青年;四是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女青年。
  (二)社区发展党员重点:要向在街道工作和社区服务中表现良好的人员倾斜。一是新招聘的团干、妇干和公务员中的优秀分子;二是优秀社区干部和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热心服务群众的社区居民;三是所属“两新”组织中的优秀分子。
  (三)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党员重点:要向工作一线倾斜,把那些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成绩突出、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本领强的年轻优秀干部培养加入党的队伍。特别是对近年来在省、市、区级专业知识或技能比赛中的获奖者可优先考虑发展,对近三年来在干部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展。
  (四)“两新”组织发展党员重点:一是生产工作一线中的骨干分子;二是企业管理人员;三是“两新”组织负责人中的优秀分子。重点解决职工在50人以上无党员的“两新”组织发展党员问题,保证5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都有党员。
  三、突出特点,创新形式
  发展党员工作要引入竞争机制,结合行业特点,根据发展重点的要求,采取不同形式,确保发展党员的高质量。
  (一)农村、社区发展党员采取“三票合一”形式
  1、发展前,党支部根据发展党员计划,按1:1.5的比例,在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拟发展对象;
  2、召开由村民(居民)代表、党员和“两委”干部参加的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逐个介绍拟发展对象情况,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⑴“双培双带”能力方面。在带头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地方支柱产业、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表现。⑵奉献精神方面。在团结群众、帮贫扶困、积极向群众传授技术、提供资金、发展生产、团结和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方面所做工作。⑶热心公益事业方面。在支持农村(社区)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关心帮助弱势群体,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所做的工作。⑷政治觉悟方面。在坚持公道正派,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农村(社区)的安定团结,服务群众方面所做的工作。
  3、参会人员根据介绍情况进行现场投票,其中村民代表投票数占总分的30%,党员投票数占总分的30%,“两委”干部投票数占总分的40%,根据得票数及比例计算拟发展对象的得分数。
  4、按照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确定拟发展党员人选,并提交支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二)机关发展党员实行“两推一讲”形式
  “两推一讲”由党支部推荐、个人演讲和党委(总支)推荐两个基本环节组成。
  1、个人演讲:
  准备发展时,由区直属党(工)委、总支组织所属支部召开推荐大会,由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演讲,演讲的先后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演讲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等内容。演讲后进行党的知识问答。
  2、定向推荐:
  个人演讲结束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计名推荐。根据第二次推荐结果和重点培养对象实际情况,由党(工)委、总支按照区委分配的发展计划,集体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三)“两新”组织发展党员采用“先考核,后确定”的形式
  1、对业主拟发展对象:由基层党(工)委派专人征求工商、税务、计生、综治、劳动保障等部门及企业员工的意见,重点对五个方面进行考核:⑴财产来源是否合法,用之是否得当;⑵是否模范守法经营,是否自觉依法纳税;⑶是否关心爱护员工,按时发放工资,是否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维护员工合法权益;⑷是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地方建设,群众公认;⑸是否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发展资格。经初步考核合格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确定。
  2、对管理层人员和技术骨干等拟发展对象:由基层党(工)委派专人征求业主、服务对象及单位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考核:⑴政治立场。是否拥护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⑵工作态度。是否热爱企业,踏实勤奋,无私奉献;⑶工作业绩。是否立足本职岗位,精通业务,有较强的沟通联系业主和维护员工利益的能力;⑷服务群众。是否能保障顾客合法利益,正确认识服务企业与服务群众的关系。初步考核合格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确定。
  四、严格机制,确保质量
  (一)严格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区直属各党(工)委、总支对基层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要严格审查把关,重点审查培养时间、现实表现、发展形式及有关材料,审查合格的正式确定为发展对象,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在审查内容上,执行“三预审”,即身份预审(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列入年度发展计划、是否有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程序预审(审查发展程序、形式是否符合规定)、材料预审(审查发展材料是否齐备)。基层党组织在预审中要广泛征求计生、信访、610办公室、综治、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看发展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预审合格后,填写《2007年度发展党员预审表》(附后),上报区委组织部,经区委组织部审查合格后,进入发展程序。
  (二)严格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公论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发展党员四公示: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拟列为预备党员之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党支部要对拟培养、拟发展或拟转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考察情况等内容,进行一周公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及时了解核实;群众普遍反对的,坚决不发展、不转正。
  (三)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细化为推荐责任、审批责任、考察责任,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总要求,明确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基层党(工)委要把好入党审批关,对发展工作负总责,党(工)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对介绍人和考察人不如实汇报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符合发展程序的,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党(工)委审批后又发现问题的,追究党(工)委书记的责任。对出现重大失误及违纪违规行为,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版权所有:长治市城区区委组织部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东街66号
    TEL:0355-2188635  Email:sx1908@sina.com